2020年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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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公布2020年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请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考虑人员递补等因素,经研究确定,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60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9日-12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东岳大街16号)

咨询电话:0538-6998657

(二)提交材料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请仔细阅读《2020年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20年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等报名材料,并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审核组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0年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含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有主管部门的,一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6、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2018、2019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报到证或其他证明材料;

7、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

(三)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其他事项

1、全部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遵守招聘各项规定是每位应聘人员应尽的义务,请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务必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需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进入面试(含递补)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并建议列入失信名单;对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面试资格审查是招聘过程一个环节,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应聘人员应遵守审核现场有关规定,进入资格审查现场需本人出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其他无关人员禁止入内。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体检前7天内山东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排队,禁止大声喧哗,审查缴费完毕立即离开,不得在场地内逗留。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4、请务必保持网上登记联系电话畅通。面试其他有关事宜,请关注泰安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2: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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