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保”上线发布! 统一咨询服务热线95510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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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8日,由泰安市医疗保障局指导、泰安银保监分局监督,全联保险经纪提供专业服务,联合多家保险公司,为泰安市民量身定制的普惠型专属补充医疗保险——“泰安市民保”正式发布!50岁以下市民仅需79元/年,50岁以上(含)市民仅需129元/年,即可获得最高200万元的保障。

即日起,凡泰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保状态的参保人,均可通过“泰安市民保”官方微信公众号完成在线投保。“泰安市民保”的集中参保期为2021年1月18日—2021年3月31日,保险生效时间为2021年4月1日,保险期限为一年。

“泰安市民保”重点定位于对基本医疗参保人在购买“泰安市民保”之后,新发生的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定药品费用进行赔付保障,最高可为泰安市民提供200万的报销额度。其中,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金各100万。住院医疗费用保障范围涵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特惠保等报销后由个人承担的医保目录内及目录外自负费用和合规自费费用。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主要针对医保目录外纯自费的20种药品,涵盖肝癌、肺癌、乳腺癌等高发癌症的用药保障。在报销比例上,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定药品费用在扣除年度免赔额2万元后,超过2万元的部分,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按80%比例赔付。

“泰安市民保”作为一种普惠性质的保险产品,打破了一般商业健康险的投保限制,投保不限年龄、不限职业,无需体检,有效填补了家庭健康风险缺口。相比一般商业健康险,其购买门槛低、价格低且承保金额较高,有效衔接了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在泰安市医疗保障局指导下,泰安银保监分局监督下,阳光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共同打造惠民保险共保体,通过统一协作、共同承保,保证“泰安市民保”的长期健康运营。“泰安市民保”的上线,将会让泰安市民享受到低门槛、低保费、高保障的健康保障服务,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同时,“泰安市民保”规定了五大类除外既往症,对于参保人在保单生效日(2021年4月1日)前已确诊下列范围内的重大疾病,并因该疾病或其并发症导致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本产品不予赔付,具体疾病包含:

①肿瘤类: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

②肝肾疾病类:肝硬化、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

③心脑血管疾病类: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及以上)、脑梗死(脑梗塞)、脑出血、糖尿病(伴有心、脑、肾、视网膜并发症)、高血压Ⅲ级、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④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⑤其他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瘫痪。

其他符合“泰安市民保”保险产品方案约定的保障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仍可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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