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泰安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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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关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是保障病有所医、解除疾病后顾之忧、维护社会公平、推动共同富裕的重大制度安排和基本制度保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于12月22日印发了泰安市医保领域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泰安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包括基础形势、总体要求、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优化医疗保障协同治理体系、构筑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支撑体系、保障措施等6章内容。

一、规划编制背景

“十三五”时期,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全市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加快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全市参加基本医保人数535.91万人,较“十二五”末增长1.68%;2020年全市医保基金总收入78.24亿元、总支出69.04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50元,分别较“十二五”末增长55%、37%和44.74%;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升,贫困人口、脑瘫等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等全部纳入医保,更多肿瘤特效药、罕见病用药纳入大病保险。实行疫情防控医保基金应急预付,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费率和缓缴困难中小微企业医保费政策,促进了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深化医保重点领域改革。推进药品耗材招采制度改革,落实国家三批112个药品集采结果和省级开展的首批39个药品和5类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群众就医负担大幅降低,药价虚高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我市被纳入国家区域点数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试点;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建立了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深入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政策宣传和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优化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深入实施流程再造,全市医保申办材料整体精简30%,办理时限整体压缩61.3%,95%的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异地住院联网结算实现乡镇区域全覆盖;医保电子凭证激活达到244.85万人、覆盖定点医药机构2000余家;开办企业实现“一窗通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主要发展目标

《规划》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全市“主动作为,超前引领、走在前列”的理念,提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立更加成熟定型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加快建设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平、更加可靠、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到2035年,全面建成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实现全市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四五时期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包括: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7%以上,重点救助对象合规住院费用救助比例稳定在80%左右,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或按病种分值付费占住院费用的比例≥75%,信用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覆盖率达到100%,定点医药机构“一卡通行”覆盖率达到100%,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达到100%,异地住院费用跨省联网直接结算率>80%。

三、重点工作任务

“十四五”时期,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将重点抓好三大体系建设,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

(一)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一是全面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质量,2025年建立基本医保参保监测机制,实现常住人口应保尽保。二是优化医疗保障筹资机制,居民医保保持财政补助、个人缴费稳定在2:1以内。巩固提高统筹层次,2022年底全面实现市级统收统支,推进市级医保经办机构统一核算基金收支。三是完善医疗保障待遇机制,组织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现全覆盖。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到2025年,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在十三五末基础上提高50%左右,门诊慢特病支付比例不低于65%,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实现全覆盖。四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推进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建立预防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五是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推进“医保+商保”融合发展。

(二)优化医疗保障协同治理体系。一是改进医疗保障支付机制,2021年基本统一全省医保“三大目录”,按病种分值付费在试点医疗机构率先运行,到2025年建立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二是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加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2025年实现国家和省级组织带量采购药品500个品种以上、高值医用耗材15类以上,推进建立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三是优化医药服务供给体系,加快建设现代医疗服务体系,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和使用,推进药品、医用耗材追溯监管。四是健全医保基金监管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

(三)构筑坚实的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支撑体系。一是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实现高频服务事项省内和跨省通办,2021年实现医保卡省内和跨省“一卡通行”;2022年医保便民服务站点覆盖到所有的村(社区),推动医保服务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二是推动智慧医保、数字医保发展,2021年底完成市级信息平台建设并上线运行。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应用,2021年实现定点药店全覆盖,2022年实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2025年全省参保群众激活率不低于80%。三是持续推进医疗保障人才队伍建设。


相关文件:泰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泰安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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