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MB28583770/2021-000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1-03-15

泰医保发〔2021〕11号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02-26

浏览量:

字号:[ ] 打印: 分享到: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泰安市医疗保障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泰安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量为目标,完善制度措施,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法治医保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章立制,推进依法行政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医保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强化对法治医保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中的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全局年度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中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二)强化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学法内容。根据医保工作实际,除学习与医保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定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系列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提升了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

(三)健全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法律顾问,协助负责重大事项的审核等工作,保证了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职责作用,推进决策的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立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及时清理妨碍公平竞争和废止的文件,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四)规范执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规范权责清单。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事项,明确权责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将权责清单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在医疗保障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为规范有效。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执法主体资格数量,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五)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落实公民知情权,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完善,重要政务舆情按时举行新闻发布会,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主动发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全面增强法治医保服务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始终把为市场主体服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六统一”和“四个更”工作目标要求,全面梳理营商环境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积极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互联网+医保”,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一)强化工作落实,提升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水平

一是实现企业开办信息共享。企业开办登记的同时,相关数据信息即时推送至医疗保险业务系统,自动完成企业医疗保险登记,实现“一窗通办”。二是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网办能力,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三是推进医保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好差评”、容缺受理、联合征缴等制度和服务事项。四是积极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工作,推进远程诊疗等项目与医保支付衔接,大力推动网上办事。

(二)创新发展,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核监管

新冠疫情期间,转发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符合规范要求的药品和医疗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照先救治后结算的防控要求,应急预付、追加预拨医保基金45550万元,确保定点医院不因医保基金问题影响患者救治。

建立全国第一家慢性病互联网医院,开出了全国第一张互联网医保结算单,签订了全国第一个互联网医院医保服务协议,打造了“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慢病管理泰安模式。受到省医保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新闻媒体进行了重点报道。

(三)多措并举,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两次出台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政策,共减少参保单位缴费和个人支出约5.6亿元。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缓缴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缓缴期最长6个月。帮助解决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向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预付33148万元,用于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以往采购药品和耗材的应付款项。

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开展“七五”普法

(一)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学习活动

根据泰安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局多次开展《民法典》宣传学习活动,购置了《民法典》学习手册,专门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民法典》的宣讲,局机关和市医保处全体人员集体观看了省医保局组织的《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视频,切实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

结合我市实际和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了集中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活动期间,我局专门组织编印了《医保政策问答》、《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和《泰安市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等,共计8000余册发放到群众手中;各县市区、各有关机构累计印发宣传折页30余万份、制作宣传栏100余个、悬挂横幅标语5000余条、张贴宣传海报6000余份,发放明白纸百万余张。在全社会营造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积极推进法律法规、医保政策宣传进社区活动

全年共五次组织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在泮河社区设置“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资料共计500余份,为社区群众宣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用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高了普法实效。

(四)加强培训,全面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暨医保综合政策落实

9月份,我局组织举办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暨医保综合政策培训活动。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分管领导、基金监管科室负责人、部分定点医疗机构的分管负责同志、医保科室工作人员共130余人参加培训。活动中详细解读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欺诈骗保典型案件查办、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适用、医保政策等内容,课程设计科学合理,贴近工作实际,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较强,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积极开展国家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

为进一步促进学习宪法知识、感悟宪法精神,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安排,深入开展了国家宪法宣传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宣讲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推动了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实效,为全市加快推进创新发展、持续发展、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2021年,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水平。以深入贯彻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医疗保障专门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加强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法律咨询作用,提升全市医保系统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

(二)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权力监督制约水平。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三)规范执法,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制,提升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深入推进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方式,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四)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全民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根据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健全工作机制,将普法工作融入到行政执法、日常工作中去,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26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