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上线讲医保丨深化医保制度改革 做好医保经办服务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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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保制度改革  做好医保经办服务

泰安市医保中心助推全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医保是一项重大民生实事,它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实利益。近年来,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通过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提高医保能力水平,做好医保经办服务,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深化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创新“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慢病管理泰安模式、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保政策、助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11月17日下午,由泰安市医疗保障局、泰安日报社联合主办的“全市医保系统一把手访谈”栏目邀请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党总支书记王强做客“最泰安”直播间,就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做好医保经办服务等各项工作进行了交流分享。

多措并举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保基金保障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市医保局各项工作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相关工作。

严格落实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费用保障政策。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救治医疗保障政策和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政策。患者无论是否参保、无论是否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无论是否联网结算,一律先就医后结算,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费用,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及时调整新冠肺炎治疗用药支付范围。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时调整优化医保相关政策,把相关药品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认真做好新冠疫苗医保基金保障工作。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及时将新冠疫苗采购和接种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截至目前,已累计上解疫苗采购资金5.4亿元,支付接种费用6251万元。落实核酸检测医保支付政策,及时调整核酸检测价格,单人单检费用由40元降至15元,多人混检降至3元/次。累计报销本地核酸检测费用6204万元;把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核酸检测政策规定报销结算。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阶段性缓缴政策,缓缴期间参保职工相关待遇不受影响,助力企业纾困,稳住就业,保障基本民生。

多管齐下  切实保障群众就医需求

 为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多管齐下,从制定政策、完善系统、信息互通、助力扶贫等方面入手,打造了比较完善的医疗救助运行体系。在全省率先修订出台了《泰安市医疗救助办法》,为我市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政策基础;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一站式”结算,为困难群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减少审批环节起到了关键作用;全力抓好医保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困难群众资助参保和各项医保扶贫政策。今年以来,全市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8万人,补贴资金5712万元;实施医疗救助17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7024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就医需求,提升了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

今年1月份,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要求,我市下发文件,简化了异地就医手续,提高了异地就医待遇。在备案方面,省内异地就医取消了备案手续,到省内其他市就医治疗可以直接报销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简化了备案流程,实现了自主备案,无感审批。在备案方式上,实现了全市通办,采取“线下+线上”的备案方式。在待遇方面,提高了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取消了医院级别和医院家数的限制。同时,为方便外地人员在我市就医,我市开通省内和跨省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183家,门诊315家;开通门诊慢性大病省内联网结算156家,跨省联网结算16家,实现了县市区全覆盖。通过以上便民举措,彻底解决了异地就医手续繁琐、报销难、报销慢的问题,让参保人员得到了更多实惠。

药品方面,目前我市执行的国家层面七个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294个,平均降价幅度50%以上;省级层面两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84个,平均降幅分别为67%和46%。启动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以来,全市共节约药品费用超8亿元,降费效果比较明显。医用耗材方面,包括冠脉支架、人工晶体、冠脉药物球囊、人工关节等17大类产品。同时,中成药、中药饮片、种植牙、留置针等常用药品和耗材也陆续开始启动集采,患者就医负担将进一步降低。

积极探索  DIP支付方式改革成果显著

2020年11月,我市被正式确定为国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城市,2021年10月我市按病种分值付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正式启动,并实现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全覆盖。我市的试点工作在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交叉调研评估中均被评为优秀等次。

DIP支付方式改革,可以推动医疗机构减少不必要的医疗服务,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技术服务和管理水平,使临床路径更科学、药品耗材使用更合理,最终,实现降低患者医疗费用,提高患者就医满意度的良好效果。

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的意义,可以用8个“有利于”来概括。分别是有利于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增长,有利于强化医保运行管理,有利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利于减轻参保人的负担,有利于分级诊疗建设,有利于强化医疗机构管理能力,有利于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利于推动药品领域健康发展。目前,我市按照国家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正在积极探索建立本土化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医保付费体系,扎实有序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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