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MB28583770/2022-004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泰医保发〔2022〕42号 成文日期 2022-12-29

泰医保发〔2022〕42号 转发省医保局 省卫健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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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工作部门,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市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立足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44号).pdf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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