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医疗保障局落实国家集采政策 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信息来源: 宁阳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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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积极探索、持续推进,始终将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工作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来推进落实。自2019年12月1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至今,在我县已开展了国家组织的五批药品首轮集采及第一、第二批、第三批药品第二轮集采续签和省两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群众药费负担显著降低。

我县共有16家公立医疗机构,其中有12家是基层医疗机构, 530家村卫生室,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019年-2021年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的五批药品首年约定采购量分别为第一批1735493片/粒/支,第二批10127804 片/粒/支,第三批8947572 片/粒/支;第四批1390841片/粒/支,第五批1626472 片/粒/支。省两批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首年约定采购量分别为第一批5311072片/粒/支,第二批1157257片/粒/支。

为确保国家、省药品集采工作的顺利实施,县医保局积极主动协调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及时解决区域性供应问题,确保群众按时享受到国家改革红利。采购期内,县医保局进一步加强中选药品使用管理和采购供应全流程监管,按照首年约定采购金额50%的比例,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医保基金,保障医疗机构按协议采购药品。2019年-2021年我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采金额共近2342万元,按照中选药品平均降幅计算,我县落实国家组织五批次集采药品及省第一批、第二批集采药品政策共为群众节约医药费用2862.4万元,达到了降药价、促改革、惠民生的目的。

同时,国家组织冠脉支架、京津冀及黑吉蒙晋辽鲁联盟医用耗材(人工晶体)和省5类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成果也已在我县相继落地实施,按照首年约定任务量及中选医用耗材平均降幅计算,共节约耗材费用743万元,医用耗材集采成效明显,让老百姓花更少的钱,使用到更好的放心药品和医用耗材。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跟进落实国家、省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实完善与集中带量采购相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推动集中带量采购成为公立医疗机构医药采购的主导模式,探索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与集中带量采购,更大程度减轻我县群众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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