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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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功能区医保经办机构:

鉴于疫情影响,结合泰安实际,现就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正常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时间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在此之前缴费的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二、鼓励灵活就业人员按月足额缴费,条件允许的可预缴。提倡选择“网办”“掌办”方式不见面办理,通过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或支付宝“社保缴费”等方式自主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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