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居民医保“两病”申办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4-17

浏览量:

字号:[ ] 打印: 分享到:

居民医保“两病”申办您知道吗?

居民医保“两病”申办

居民“两病”申办条件: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可申请“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专项用药“保障。

享受待遇:纳入保障的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按70%的比例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一个病种的支付限额为300元,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两个病种以及使用胰岛素治疗的支付限额为600元。

对于已纳入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不再享受相应的“两病”门诊待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