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解读】《转发省医保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等文件精神,国家医保局组织各省组成采购联盟,开展了脊柱类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本次集采是继心脏支架、人工关节后,国家组织开展的第三批高值医用耗材集采。
为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市的落地实施工作,按照省医保局工作安排,现印发《转发省医保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泰医保函〔2023〕17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3年4月30日起,我市相关医疗机构将执行骨科脊柱类耗材集采中选结果。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实施范围和采购量。全市参加国家组织脊柱集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执行脊柱集采中选结果。根据采购平台数据,我市首年约定采购量为5666套,预计每年可节约患者费用负担和医保基金支出8900多万元。
(二)明确采购周期。本次集采采购周期为3年,购销协议每年一签,首年协议采购周期为2023年4月27日—2024年4月30日。
(三)明确主要任务。
1.明确中选产品的挂网工作。4月27日前,完成脊柱集采中选产品在采购平台的挂网工作和与中选企业的配送关系建立工作,同时完善和规范非中选产品挂网工作。
2.明确协议采购量的使用。要求各相关医疗机构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协议采购量完成后,医疗机构应从临床合理使用出发,优先采购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
医疗机构在使用本次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系统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要使用的部件组成实际使用系统,按部件的中选价格和实际使用数量采购,并记入协议采购量。其中,钉棒(板)系统未使用钉棒(板)部件的,不记入协议采购量;部件齐全的钉棒(板)系统如同时使用本系统内钉棒(板)部件和非本系统内的其他主要部件,不记入协议采购量;部件不齐全的钉棒(板)系统如同时使用本系统内钉棒(板)部件和本企业不具备的其他企业的主要部件,使用的钉棒(板)系统记入协议采购量。
3.明确中选产品系统的收费价格。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的中选产品系统结算价格分为“含伴随服务”和“不含伴随服务”两种,但不论医疗机构是否选择“含伴随服务”,医疗机构在收费时均按照“含伴随服务”的中选价格向患者收费;医疗机构选择“不含伴随服务”的,不得再要求中选企业提供伴随服务。医疗机构使用非专用的动力工具费用、配套工具产生的清洗消毒相关费用,按规定由医疗机构承担。
(四)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中选产品以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不设个人首先自付比例,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我市报销比例支付;对医保支付范围内的未中选产品,个人首先自付20%后纳入医保支付。二是落实结余留用和医保直接结算政策。三是做好中选产品供应和使用监管工作。
三、本次集采产品覆盖范围和降价幅度
此次公布的带量采购产品覆盖颈椎固定融合术、胸腰椎固定融合术、椎体成形术、内窥镜下髓核摘除术、人工椎间盘置换术5种骨科脊柱类耗材,形成14个产品系统类别,可以满足95%的脊柱类手术所需。美敦力、强生、威高、大博、三友等国内外共计152家企业的脊柱类产品中选,平均降价84%。其中,占脊柱手术量三分之一的胸腰椎后路固定融合术,其耗材平均每套价格从3.3万元下降至4500元左右;技术最新的胸腰椎微创手术,其使用的耗材平均每套价格从近4万元下降至5600元左右;用于治疗压缩性骨折的椎体成形手术耗材,每套平均价格从2.7万元下降至1100元左右。
四、市医保局相关监管措施
目前,骨科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已覆盖关节、创伤、脊柱三大类,随着集采品种的不断丰富,患者费用负担将大大降低,降价红利的惠及面将不断扩大。市医保局将充分利用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采购供应监测功能,实时监测采购和供应情况,督促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做好产品调配,及时研判短缺风险,对中选企业执行中不能保障质量和数量的行为,按照采购文件和协议约定及时处理。同时,市医保局将做好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监测,重点关注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使用中选部件组成高价非中选系统、大量使用非中选产品、大量使用高价中选产品系统等行为,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解读人:朱延华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0538-6991697
联系人:陈云晴
相关文件:
泰医保函〔2023〕17号 转发省医保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