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医保函〔2023〕24号 转发省医保局关于执行省际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和心脏介入电生理类、弹簧圈、留置针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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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医疗保障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保局《关于执行省际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和心脏介入电生理类、弹簧圈、留置针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3〕39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

各县市区、功能区医保部门要深刻认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确保集采成果平稳落地。

二、积极稳妥,着力抓好工作落实

(一)落实约定用量,实现院内精细化管理。各相关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完成后,应从临床合理使用出发,优先采购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医疗机构要适应集采后配送新机制,加强采购和库存管理能力建设,提升信息传递和采购运转效率,实现院内医用耗材备货、使用、盘货、补货等环节精细化管理,为临床使用做好服务。

(二)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电生理类、药物球囊、弹簧圈、留置针中选产品以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不设个人首先自付比例,按我市报销比例支付。对医保支付范围内的未中选产品,个人首先自付20%后纳入医保支付。

(三)落实结余留用和直接结算政策。参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有关做法,落实相关医用耗材集采结余留用政策。按照省、市医保基金与药企直接结算工作要求,将中选耗材货款及时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四)强化供应和使用监管。充分利用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采购供应监测功能,实时监测采购和供应情况。督促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做好产品调配,及时研判短缺风险,对中选企业执行中不能保障质量和数量的行为,按照采购文件和协议约定及时处理。将医疗机构执行协议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考核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集采结余留用资金和下一年度医保费用额度挂钩。做好医疗机构采购行为监测,重点关注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完成进度以及是否存在大量使用非中选产品等行为。

三、加强宣传,切实做好监测督导

各有关单位要落实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中选企业履约情况监测,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密切监测舆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集采工作有序推进。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医保局报告。

 

附件:

1.京津冀“3 N”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到期接续中选结果.xlsx

2.心脏介入电生理类医用耗材中选结果表.pdf

3.弹簧圈中选结果清单.xlsx

4.留置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xlsx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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