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泰安市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医保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资质审核等工作,现确定2家互联网医疗机构纳入定点管理,名单公布如下:
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县市区 | 医疗机构名称 | 互联网医院名称 | 经营地址 | 签订医保协议类别 |
1 | 市直 | 泰安市中心医院 | 泰安市中心医院互联网医院 | 泰安市泰山区龙潭路29号 | 互联网医保协议(补充协议) |
2 | 市直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互联网医院 | 泰安市泰山大街366号 | 互联网医保协议(补充协议) |
泰安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