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MB28583770/2024-000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泰医保函〔2024〕10号 成文日期 2024-04-16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4-04-17

泰医保函〔2024〕10号 关于公布2024年度泰安市集采药品进基层医保惠民星级单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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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医疗保障工作部门,各医保惠民单位:

前期,按照《关于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相关工作的通知》(泰医保函〔2024〕4号)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集采药品进基层医保惠民单位年度评价和新增纳入工作,并按照星级管理标准进行评价。各单位积极参与、严格落实,经实地检查、验收评估,共有1360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731家零售药店和13家民营医院符合星级管理标准。现对2024年度集采药品进基层医保惠民星级单位名单进行公布。

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基层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有力抓手。各县市区及功能区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强化日常检查,对群众投诉或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重点针对年度评价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督导,确保整改成效。市局将于6月份对集采药品进基层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同时,各县市区及功能区要加强中选产品供应保障监测,及时协调解决供应保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不能稳定供应、超中选价格供应的,要及时约谈督导中选企业或其选定的配送企业,必要时上报市局统一调整推荐药品品种范围。

本次医保惠民星级单位名单公布后,各县市区及功能区要及时对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信息、电子地图等进行更新维护。要强化对新增单位药品集采政策的解读与培训,进一步提高医保惠民单位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切实巩固活动实效。

附件:2024年度泰安市集采药品进基层医保惠民星级单位名单.xlsx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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