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MB28583770/2024-000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泰医保发〔2024〕15号 | 成文日期 | 2024-04-17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4-04-23 |
泰医保发〔2024〕15号 转发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医疗保障、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泰安市财政局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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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转发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