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讲堂(第一百四十四课)医保个人账户金可以跨省住院使用吗?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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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您好,请问是泰安市医保吗?我是泰安参保的,现在在上海居住。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在上海住院,能否使用我的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费用?”

“王先生,您好,是的,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金支付个人负担的住院费用。”这是市医保中心接到来自上海居住王先生的咨询电话。5月9日在上海居住的王先生,因身体不适要住院治疗,于是他拨打了医保咨询服务热线,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使用“泰安医保”小程序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出院结算时自付费用直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以前跨省住院不能用个人账户,我每次都是现金支付,现在可直接用个人账户,省钱又方便。”王先生说。

为了更好满足参保群众的需求,我们在原先跨省普通门诊联网结算已开通个人账户支付的基础上,自5月8日起,进一步开通了跨省住院和门诊慢特病个人账户支付功能,这样,参保人员无论是在异地住院还是门诊慢特病就医,都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金来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仅使用的是个人账户余额,统筹基金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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