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管机制 保障集采执行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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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集中带量采购成果高质量落地,市医保局持续在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在全流程管理机制的基础上,落实集采数据分析预警,创新实施月度提醒工作制度,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依托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对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各批次集采药品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预警。监测内容包括中选产品采购进度低于序时进度、中选品种未入院、非中选产品采购量大于中选产品采购量、中选产品实际采购量超出约定采购量4倍、可替代产品采购量高于上年度同期等,督导医疗机构及时发现问题。

今年年初,市医保局建立了集采政策执行工作提醒和跟踪落实机制,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每月定期通过系统查看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相关情况,将监测发现问题形成书面通知(函),定向发送相关医疗机构进行工作提醒并提出整改意见,跟踪工作提醒问题整改情况。针对连续3次工作提醒无合理理由整改不到位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必要时,对相关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或约谈督导。同时,建立现场督导、通报、约谈等集采监管工作台账,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持续提升集采政策落地质量水平。

自落实相关工作机制以来,共出台6期市级监测报告,印发4期市直医疗机构月度提醒函并跟踪提醒问题整改情况。以国家组织第八批集采药品为例,截至4月底,市直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采购进度低于序时进度的问题数量相较今年年初下降24%,非中选产品采购量超50%的问题数量下降64%,相关问题数量已明显降低。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完善机制、细化措施,深入推进集采全流程和集采数据分析预警工作落细落实。加大监测和督导力度,进一步巩固集采制度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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