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讲堂(第一百六十三课)职工医保政策--住院待遇篇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6-27

浏览量:

字号:[ ] 打印: 分享到:

前期已带大家了解过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职工住院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是如何规定的?本篇将会带大家了解。

(1)职工住院(含与住院合并计算的门诊慢特病、单独支付的药品)超出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职工大额费用补助年度支付限额为40万元,支付比例为90%。

(2)经职工医保(职工住院、门诊慢特病、单独支付药品合并计算)按规定报销后年度个人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 2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 60%,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3)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的特药纳入大病保险特药管理后,药品费用分段报销,起付标准为2万元,2万元-40 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 80%,4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支付 85%,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支付90万元。确定泰安市中心医院作为定点治疗医院。 

(4)参保职工使用列入职工大病保险的特种药品(盐酸达拉他韦片、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盐酸沙丙蝶呤片),年度累计负担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比例进行补偿。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职工大病给予 80%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保险资金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 


一图读懂 | 泰安市职工住院医保待遇一览表(2024年)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