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医保局: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提升百姓用药可及性

信息来源: 肥城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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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集采政策实施以来,肥城市医保局坚持以“量”为抓手,积极推进多批次药品带量采购工作,一批常见病、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用药价格实现大幅下降,切实提升了用药可及性。为了进一步巩固集采政策实施成效,不断提升群众购买集采药的可及性和便捷性,肥城市医保局积极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医保惠民行动,切实增强了集采药品在基层的供应保障能力。

一是抓主体扩面。集采药品的配备主体主要为公立医疗机构,肥城市医保局积极推进药品集采落实主体由公立医疗机构向零售药店、村卫生室延伸,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够买到质优价廉的集采药品。截至目前,全市“集采药品进基层”医保惠民首批试点单位已确定119家,试点单位包括医保惠民药店91家和村卫生室28家。

二是抓标准提升。一是要求参加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的单位要落实“五统一”标准,即:统一在销售区域显著位置设置销售专柜;统一参照中选价格或进货价格销售;统一采用双标签公示药品价格(中选价格标签和销售价格标签);统一配备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统一公布医保部门咨询投诉电话。二是统一药品配备数量要求。要求零售药店、村卫生室集采药品配备数量分别不少于50种、30种。

三是抓服务管理。一是在服务方面,组织参加单位申报药品采购需求量,组织供需双方签订购销协议,按确定的中选产品、中选价格、需求量实现精准供应。二是在管理方面,建立考核机制,依据群众投诉、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加强对参加单位的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参加单位暂停或取消参加资格,提高村卫生室销售集采药品积极性。

截至目前,肥城市“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在提升群众购药便捷性、降低患者用药负担、提升了乡村医疗服务能力、巩固了集采政策成效等方面的成效已初步显现。下一步,肥城市医保局将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成效,以更实的举措,推进基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提升群众用药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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