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特例单议评议工作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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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参照《关于印发<山东省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特例单议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于2025年2月12日组织开展2024年10-12月份特例单议评审工作,持续激发医疗机构协同改革的内在动力,提升医疗保障基金合理高效使用,更好保障复杂危重患者治疗,支持新药耗新技术合理应用。

本次评议工作是组织召开的2024年最后一次特例单议评议工作,也是为高质量完成2024年度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清算进行的一项工作。2024年通过不断总结特例单议经验做法,持续规范工作规程,本次评审共收到14家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163份病例,涉及105个病种组。与上季度相比,住院时间较长(超过45天)病例由10份增至30份,实施多个手术操作病例由25份增至32份,疑难危重症病例数量基本持平,保持在65例左右,医疗机构参评的主动意识明显加强,有效解除医疗机构收治复杂危重患者的后顾之忧,使病种分值更能准确反映病例的资源消耗,更加体现贴近临床实际。

特例单议机制是DIP支付中应对病情复杂多变、分组难以完全涵盖的救济机制、兜底机制。下一步,我市将精准把脉特例单议工作机制的堵点、难点、痛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通过扩大申报比例、规范工作程序、透明政策制度,使得特例单议更具操作性,并将DIP付费评价办法结果与特例单议机制有效结合,发挥好特例单议正向激励作用,扎实有效推动我市DIP支付方式改革走深走实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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