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医保局三项举措 提升自查自纠效能
新泰市医保局始终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夯实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主体责任,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机制。
一、建立“负面清单”,划清红线底线。督导各定点医药机构积极开展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工作,制定发布《医保基金使用负面清单》,涵盖护理类、诊疗类、麻醉类等70项内容,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是否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诊疗项目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自查自纠解决普遍性、苗头性违法违规问题,提升医保基金使用事前监管效率。
二、依托“自律联盟”,落实主体责任。创新管理方法,充分发挥行业自治作用。引导和组织辖区30家社会办定点医药机构成立医保基金使用自律联盟,签署医保基金使用自律公约,夯实定点医药机构自觉贯彻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的自律平台。组织会员单位医务人员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自联盟成立以来共举行培训会议25次,培训人员1700人次,为联盟成员开展自查自纠营造良好的组织氛围。
三、设立“驻院指导室”,现场指导工作。在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中设立驻院指导室,配备医疗、财务等执法人员若干名,定期或不定期到医疗机构办公,对住院费用数额大,住院率较高的科室,进行病历和药品耗材出入库数据的重点核查。驻院指导过程中,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新闻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主要内容,召开医保基金安全使用警示教育大会,增强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意识。同时,严格落实《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等相关规定,逐步规范药品、耗材的出入库管理,督促建立完善的药品、耗材年度盘点制度,指导完善药品、耗材出入库单据、随货通行单、购销发票等相关材料的归档管理制度,增强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