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推进付费支付方式改革 助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东平县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抓基础、抓扩面、抓运行、抓结算“四抓”为重点,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全力推动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平稳有序开展,“医患保”三方共赢成效明显。2024年,东平县被确定为全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2.0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县。
抓基础,构建支付改革全新体系 一是创新运行体系。充分发挥医保政策导向作用,通过夯实基础管理、加强运行监测、规范费用清算及强化全流程监管,形成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管理体系,系统构建“四位一体”的改革路径,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机制创新。二是组建工作专班。成立DIP运营工作专班,组建DIP评议人员专家库,每季度开展协商评议,针对特殊病例进行深入探讨与专业评议。同时,在医疗机构内部建立三级管理体系工作专班,聚焦病种成本核算控制与质效提升,实现医保费用高效集约使用。三是健全监管机制。明确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深入解析并精准把握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促进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规范化、费用控制合理化,保障医保基金安全高效使用。 抓扩面,激活基层诊疗内生动力 一方面,培训全覆盖。制定全年培训计划,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依托“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围绕DIP政策、结算清单质控管理等方面,定期开展培训。2024年,共组织线上培训4次,邀请市DIP专班专家开展线下专题培训2次,召开DIP运行分析专题会4次,全面提升医疗机构的业务能力。另一方面,病种全覆盖。通过DIP改革,设置200个基层病种,实行同城同病同价机制,推动全县15家基层卫生院收治的DIP核心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占比达40%以上,抑制大医院的“虹吸效应”,促进分级诊疗落地。2024年,全县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5390.89元,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比上年降低770.58元,降幅12.5%;患者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从32.71%下降到30.64%,例均个人自付金额减少112.6元,平均住院日缩短0.8天,实现了医疗机构“增效受益”,有效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提升群众就医服务可及性。 抓运行,打造智慧监管闭环模式 一是月度分析促规范。实施月度分析制度,每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人次、次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占比、月度支付率、药耗占比等各项DIP运行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分析,推动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构建医保数据定向公开、“亮晒家底”机制,坚持县市区横向对比与县内医疗机构纵向对比相结合,为医疗机构提供清晰、透明的指导方向。二是常态评议优服务。建立DIP专家评议工作常态化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特病单议工作,确保分值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提升医疗服务质效,促进医疗和医保协同发展。同时,制定DIP付费评价办法,通过日常监测与年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诊疗行为、费用控制、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管。三是动态调配保运转。按照“以考定分、运行平衡”原则,基于定点医疗机构往年的DIP病种得分与考核情况,通过谈判协商,科学分配2024年度各定点医疗机构的DIP预算总分值,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分值细化至每月,确保医疗机构预算控制、优化资源、运转无忧。 抓结算,实现三方共赢长效格局 一是支付革新、基金增效。对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年度分值总量控制与工作量结合的管理办法,按照“预算管理、总额控制、病种赋值、基金预拨付、月度预结算、年度清算”的支付方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2024年全县医疗机构医保统筹金发生额4.5亿元,与往年相比减少5964万元。二是优化结构、降本提质。以“控费降本、提质增效”为目标,引导医疗机构主动优化诊疗路径、控制药品耗材占比、提升病案质量、调整病种收治结构、提高CMI病例组合指数。2024年全县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占比分别下降3.17%和1.19%,住院总费用比上年减少9940万元,降幅12.76%。三是定期通报、提升效率。“面对面、一对一”对医保月度支付率偏低或存在重大问题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医保办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问题、分析原因、重申政策,共同研究确定解决方案限时整改,督促医疗机构改进管理,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