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MB28583770/2025-000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泰医保发〔2025〕13号 成文日期 2025-04-22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4-25

泰医保发〔2025〕13号 转发省医保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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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医疗保障工作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医保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1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功能区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市局。

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11号).pdf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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