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民生面对面丨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接听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讯 31日,泰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延华一行来到“服务民生面对面”栏目,现场接听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就群众关心的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职工门诊统筹、异地就医等方面问题进行解答。
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实现“网办”“掌办”
现场督办提问,目前我市慢性病的办理手续及流程是怎样的?
朱延华介绍,目前,我市有职工门诊慢特病病种70种。其中,甲类病种16种,乙类54种;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76种,其中,甲类病种23种,乙类53种。甲类病种主要是指恶性肿瘤、尿毒症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等。
职工医保的甲类病种暂不实行限额管理,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分别按85%、90%的比例给予补助;乙类病种实行限额管理,退休人员分别按80%、85%的比例给予补助。居民医保的甲类病种根据缴费档次,按相应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确定:一档缴费,社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85%,一级及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5%;二档缴费,社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85%,一级及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乙类病种根据缴费档次,按相应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确定,一档缴费55%,二档缴费为65%。
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可通过医疗机构端办理,网办、掌办方式办理,经办机构、基层服务站点等现场窗口办理三种方式。通过网办、掌办方式办理时,参保人员可登录微信或支付宝“泰安医保”小程序、“爱山东”App、“山东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进入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板块,拍照上传电子版材料办理即可。
按照政策要求,甲类病种随时办理,即时审核,医疗待遇当月享受;乙类病种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批次组织审核鉴定,办理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在医保结算系统设定确认,医疗待遇自审核通过后享受。审核未通过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科)告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医保帮扶对象申请门诊慢特病的,不分甲类、乙类病种,都随时受理。
我市参保职工门诊统筹已取消就医定点限制
有市民来电咨询,对于泰安市直参保职工来说,现在职工门诊统筹还需要定点吗,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负责人高淑彬介绍,自2023年1月1日起,泰安市职工门诊统筹政策已调整。享受职工门诊统筹待遇的参保人不再需要定点,在泰安市任意一家签订门诊统筹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到起付线就可以按规定报销。
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起付标准实行当年度累计计算制度;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0%;2023年度职工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可享受与参保地同等医保待遇
热线接听过程中,有市民提问,在泰安参保去北京看病费用能报销吗?如果能报销,具体如何办理?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董超介绍,按照省医保局统一要求,将异地就医人员整合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类。我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发生的住院、门诊统筹、门诊慢性大病费用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临时外出就医,发生的住院、门诊统筹、门诊慢性大病费用,个人首先自付比例统一调整为10%。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掌上办理和现场办理两种方式:掌上办理,即参保人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泰安医保”办理,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自助办理备案(仅限跨省异地就医);现场办理,即通过各级医保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