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生育津贴实现“免申即享”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1-23

浏览量:

字号:[ ] 打印: 分享到:

为实现我市参保女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少跑腿、不跑腿”,方便参保女职工及时享受生育津贴,市医保局在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已实现联网即时结算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了领取生育津贴待遇“免申即享”。据了解,我市原政策规定女职工生育后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申领生育津贴,在相关规定工作时间内办理。目前经办流程优化后,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医院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后,有关生育信息经医院自动推送至医保经办机构信息平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线上核定生育津贴后,将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参保人医保卡金融账户,参保单位及职工无需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支付事项,整个申领过程完全实现线上办、零跑腿。

生育保险目的在于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服务,市医保局不断优化经办流程,切实做到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不断优化完善生育保险政策,进一步提高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参保职工满意度。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