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居民门诊慢特病和门诊统筹
参保职工或居民如何申请门诊慢特病定点?
申请泰安本地医疗机构的:可通过医疗机构端办理。参保人可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办理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不需额外跑腿。在本人住院医院申报的,参保人员只需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在非本人住院医院申报的,只需提供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及省认定标准中所需材料,省认定标准内未明确规定的按我市规定执行。直接到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科)申请,并现场填写《登记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医保帮扶对象申报门诊慢特病补助的,本人只需提供门诊病历或诊断证明(不再要求必须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填写《登记表》。
参保职工或居民如何变更门诊慢特病定点?
门诊慢特病实行定点管理。经鉴定符合门诊慢特病补助的参保人员,选择一家门诊慢特病定点医院作为本人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原则上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变更,如需变更定点的参保人员可在每年1月份(新年度原定点未发生门诊慢特病费用)到新的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注:没有变更需求的参保人,无需任何操作,可继续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特别提示参保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后,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再次变更。)
居民如何变更门诊统筹定点?
居民门诊统筹实行定点管理。可选择一家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原则上,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变更,如需变更定点的参保人员可在每年1月份(新年度原定点未发生门诊统筹费用)到新的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注:没有变更需求的参保人,无需任何操作,可继续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特别提示参保人员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后,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再次变更。)
职工门诊统筹是否还有定点限制?
取消职工普通门诊定点数量限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职工参保人到任何一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都可以按规定享受统筹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