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组织开展2024年7-9月份特例单议评议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泰安市按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落地实施试点区域的通知》文件要求,推动特例单议工作机制持续优化,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我市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7-9月份特例单议评审工作,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就医地和参保地群众的医保权益。
泰安市评审工作不断总结特例单议工作经验,首次设立3个评审地点,除市直外,肥城市、东平县作为泰安市按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落地实施试点区域,同步开展特例单议工作,致力于打造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办示范先行典范。评审共收到24家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290份病例,涉及211个病种组。评审专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从泰安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家组(特例单议工作组)中抽取,坚持“特殊人员回避、一审一复核、组长负责制”的原则,集中开展特例单议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工作需要,会前对参评的医疗专家进行了系统、全面、专业的业务培训,保障了评议结果的科学公正。各位专家充分商讨集体决策,使病种分值更能准确反映病例的资源消耗,更加体现贴近临床实际,确保医疗机构收治新药新技术、复杂危重患者等特殊病例能够得到合理补偿。
特例单议机制是支持医疗机构开展新药新技术、收治疑难危重症,确保医疗机构愿接愿治、能接能治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兼顾医疗机构运营能力和医保支付公平性的关键举措。下一步,我市将推广试点区域的经验做法,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提高病案首页填报质量,发挥好特例单议正向激励作用,共同为我市DIP支付方式改革走深走实提供有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