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关于印发<泰安市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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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专家:李平 泰安市中医医院副院长 主任医师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寄语广大中医药工作者要推进中医药现代化,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要在树立科学、客观、全面的中医文化自信的基础上,遵循融通中西、返本开新的发展规律,秉持开放包容、守正创新的时代之姿,以中西医协同优势加快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中医药开放发展格局助推卫生健康国际交流的进程,以原创性特色思维引领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的浪潮,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新篇章。

中医药作为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促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经验,对维护人体健康、治疗疾病方面具有独特作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可以更好地保护和传承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可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可以推动中国医药产业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可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意识。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是当前和未来都非常重要的任务。

为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的支持作用,近年来泰安市医保局先后出台《关于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的十条措施》、《关于医疗保障支持加快推动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2024年出台《关于印发<泰安市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进一步明确用活基金杠杆,助力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强化基本药物的中成药优先配备使用,鼓励医疗机构配备创新中成药。将2023版国家药品目录中的国家谈判中成药纳入医疗机构、药店“双通道”管理,并根据国家谈判情况动态调整,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加大对中医特色优势医疗服务项目的倾斜力度,对符合规定的手术后患者使用中医药技术促进康复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及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0%;提高中医药待遇保障水平,根据当前待遇保障水平和基金运行情况,参保人员在定点中医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继续实行医疗费用住院起付标准降低20%,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5%的政策,进一步推动了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了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作为从事临床一线工作多年的医生,希望未来可以看到更多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出台,持续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我们也会在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和方法,推动中医医疗水平不断提高,为保障百姓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相关文件:泰医保发〔2024〕8号 关于印发《泰安市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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