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基金稽核中心开展“送稽核知识进医院”活动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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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有权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这是近日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的“送稽核知识进医院”活动中的一幕场景。近日,市医保基金稽核中心立足实际,精心制定方案,挨家医院上门服务,将稽核政策、检查要点、负面清单等知识送到医院管理者的手上。

市基金稽核中心不断健全监管稽核体系,加强队伍建设,通过飞行检查、线索专查、智能审查、联合督查、第三方协查等方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药品耗材,开展违法违规问题治理;综合运用稽核审核、智能监控等方式,提高日常稽核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通过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稽核宣传活动,推动医药机构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医保政策规定,坚决抵制和举报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共同营造诚信、公平、透明的医保环境,推动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市医保基金稽核中心将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充分利用专业优势,进医院、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联合基层党组织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切实营造医保基金监管全民动员、人人知晓、广泛参与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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