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讲堂(第一百八十二课)参保职工失业了或者离职了,医保怎么办?
近期有职工反映失业了或者离职了医保后续怎么办理的问题,就这个问题分两种情况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第一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在本省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其应当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由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相应的职工医保待遇,自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起享受待遇。
第二种情况: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离职人员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又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离职人员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又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如需继续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照职工医保的,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或者通过“泰安医保”小程序进入办事大厅--我要办事--灵活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模块办理登记。参保后,可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选择“灵活就业--医保自主申报”模块进行缴费。
选择按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可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可到就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泰安医保”小程序进入办事大厅--我要办事--居民医疗--居民医疗参保登记模块线上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后,可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选择“城乡居民--居民医疗”模块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