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医保局:延伸医保管理到基层 创新属地管理显成效

信息来源: 新泰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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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医保局为全面契合医疗保障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服务理念,按照把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全民医保体系发展和深化医改全局中来的工作思路,创新推出将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业务下放乡镇基层医保服务管理新模式。 

一、组织领导到位,合力攻坚有保障。新泰市医保局精心组织实施,精研医保政策,大胆创新尝试,将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变更等业务下沉至乡镇基层医保经办。坚持分管领导亲自抓,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下沉工作平稳推进落细落实,形成上下贯通,部门协同、合力攻坚的工作机制。

二、责任落实到位,下放审核权限。各乡镇街道经办机构在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梳理定点零售药店、社区诊所的资格认定、材料汇总、经营场所的实地验收等工作要点,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紧贴基层需求,优化定点资源配置,认真做好辖区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申请初审、实地验收等管理工作,确保下沉业务接得住、管的好。

三、业务培训到位,保证承接无误。为确保下沉工作的前后衔接、运行管理、协调对接等方面准确无误,新泰市医保局立足全市20个乡镇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周密制订业务培训实施方案,“四措”并举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业务申请事项。一是做好“定点管理政策”培训;二是要求各乡镇经办做好“数据台账”整理,根据《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台账》,认真核实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社区诊所基本信息,摸清底数,定期维护信息台账;三是严把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材料审核关”;四是做好定点机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基础。 

四、协议履约到位,制度考核提效能。抓好服务协议这个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牛鼻子”,将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协议履约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建立健全新泰市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准出机制,不仅激发了定点医药机构活力,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夯实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基础。

新泰市医保局创新推出的属地管理新举措,在充分利用数智赋能、实时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的基础上,结合乡镇、街道属地前沿管理优势,积极主动引导,将医保工作平台进一步前移,把医保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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