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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医保发〔2025〕25号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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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10-11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医疗保障工作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市直及省属驻泰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27号)要求,为规范我市检查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现就开展第六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项目价格

调整我市结核分枝杆菌复合群核酸快速检测、结核分枝杆菌耐药基因检测、连续动态血糖监测、电脑血糖监测项目价格,修订结核分枝杆菌菌种鉴定基因芯片检测并制定价格,废止耐药结核分枝杆菌检测等相关医疗服务项目。

附件所列项目价格为治理后泰安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价格,下浮不限,不可上浮,其他相关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功能区医保部门要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潮,同时做好政策落地实施的跟踪监测。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

 

附件:第六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项目价格表.docx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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