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900MB28583770/2025-000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5-04-21 |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5-04-21 |
泰医保函〔2025〕15号 转发省医保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第十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医疗保障工作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市直及省属驻泰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保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第十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5〕1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执行国家组织第十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5〕14号).pdf
附件4: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东)第二备供产品供应清单 (1).xlsx
附件3: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东)备供产品供应清单 (1).xlsx
附件2: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东)残缺规格中选产品供应清单 (1).xlsx
附件1: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东)中选产品供应清单 (1).xlsx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