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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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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5-08-08

2025年8月8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24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文件精神,按照“以服务产出为标准、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2〕111号)、《关于印发〈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3〕46号)、《关于印发〈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36号)、《关于印发〈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4号)、《关于印发〈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5号)(下称《指南》),同时确定了价格项目与《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的映射关系,要求各省对照指南合并同类项,终止多余项,统一名称内涵和计价单位等要素,以平移为原则重新制定发布价格。省医保局结合我省实际,梳理映射关系、规范整合项目,制定了规范整合后的项目价格。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规范整合我省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61项,废止原价格项目116项。公布5类整合后项目与我省原价格项目的映射关系表。本次整合的立项指南项目,按照原映射项目的医保支付政策执行。

(二)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制定公布驻济省(部)属公立、军队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价格。要求各市医保局对照省级基准价,结合当地原有项目价格水平,对比周边地区价格水平,综合历史调价情况、地区人力成本、医疗服务能力、基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与跨省周边地市保持相对协同。

(三)明确有关要求

一是要求各市医保局及时做好信息维护,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项目对应、费用结算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及跟踪监测;二是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按要求上传结算数据,自觉接受监督;三是明确《通知》执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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