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丙酮尿症患者治疗所需特殊食品(限制苯丙氨酸成分的配方粉、米、面等)费用纳入医疗救助基金范围。对18岁及以下患者相关费用按75%的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1.5万元;18岁以上患者相关费用按75%的比例支付,年度救助限额为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