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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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基金监管,守牢医保基金安全。一是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牵头8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健全了与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联系、问题线索移送等机制,顺利迎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省级联合督导组督导。二是探索大数据赋能基金监管。强化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场景监控、医保反欺诈大数据模型和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构建“三位一体”数智赋能新体系,全链条筑牢医保基金安全。三是拓展医保法治宣传。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多级联动、多方协同、形成“市级统筹、县区主抓、街道推进、药店延伸”的共建共治格局。四是统筹综合监管力量。运用协议管理、审核稽核、行政处罚、行刑(纪、行)衔接等措施,强化部门联合整治。建立健全部门间五项工作协作机制,规范基金管理工作中问题线索移交移送和信息通报,推进形成“一案多查、一案多处、齐抓共管、联合惩戒”格局。

(二)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医保管理服务能力。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27项医保服务事项实现“市域通办”。《助推数据赋能医改 筑牢基金安全防线》案例入选国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典型案例,我市被确定为省级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试点市,深入实施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入选国务院办公厅《“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第二批重点事项典型经验做法》,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泰安市创新打造“1+4+N”模式 推进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获评我市2025年“法敢当”法治为民实事典型案例。二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举办医保数据定向发布会议3次,相关做法入选国家医保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典型案例》,在全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典型案例交流活动中作交流发言。三是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内、跨省直接结算率分别稳定在97%和95%以上,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工作作为全省“揭榜挂帅”项目圆满完成,率先实现县域全覆盖。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一是健全行政执法规范体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出具法律意见书12份,审核协议6份,为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统一执法标准与流程,编制《泰安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规程》《医疗保障执法文书制作索引》,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对照“乱执法、乱处罚、乱检查”等8类突出问题,组织全系统开展全面自查与重点督查,逐项梳理风险、建立整改台账。畅通投诉举报通道,主动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强化执法能力与监督。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依法行政的思想根基。围绕提升执法实操能力,专题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与行政执法实务技能培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坚持以查促改、以评提质。在2025年度全省医保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局一例案卷获评省优秀卷宗,展现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扎实成效。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将推进法治建设贯穿于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全过程,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审定年度法治建设要点及任务分工,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与完成时限,确保法治工作体系化推进。对医保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清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投诉举报等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严格审核,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合规开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将集体学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今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8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4次。将法治建设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年度预算,严格执行经费管理使用规定,确保专款专用、规范高效。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学习的深化理解、内化运用上有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还需进一步系统深入,对其核心要义、理论逻辑与实践要求的系统性贯通仍有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法治学习成果向实践能力的“转化率”有待提升。

(二)法治工作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局内部法治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法制审核的专业化力量配备与当前日益增长的审核任务量尚不匹配。各科室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协同联动机制有待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投入精力存在差异。

(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监管效能有待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某些环节落实还不够精细,执法文书规范、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基金监管的新形势新挑战,监管方式和手段的创新性、精准性有待加强,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监管的能力仍需提升。

四、2026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在深化理论武装上持续用力,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持续创新学习载体与形式,通过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沉浸式案例教学、组织交流研讨等方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实践导向与学用转化,鼓励干部职工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矛盾化解、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在健全工作机制上持续用力,进一步压实法治责任。制定并动态更新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职责与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积极争取配强法治工作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探索建立系统内法制人才统筹使用机制,开展常态化专业培训与经验交流,搭建跨部门协作平台,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在规范权力运行上持续用力,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细化执法流程和标准,推进标准化执法体系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与严格管理,并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行为。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线索智能发现、风险动态预警和案件高效查办的精准度与实效性,增强执法监管的预见性与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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