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00MB28583770/2026-000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文件编号 | 泰医保发〔2026〕10号 | 成文日期 | 2026-05-08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6-05-14 |
泰医保发〔2026〕10号 转发《关于调整<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目录(2024版)>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医保工作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目录(2024版)>的通知》(鲁医保发〔2026〕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次增补的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医保支付按现行规定执行;对部分变更的医疗机构制剂,请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待遇。
附件:
关于调整《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目录(2024版)》的通知(鲁医保发〔2026〕11号).pdf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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