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900MB28583770/2026-000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文件编号 | 泰医保函〔2026〕11号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6-06-01 |
泰医保函〔2026〕11号 转发省医保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采及省际联盟集采等相关医用耗材中选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医疗保障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保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采及省际联盟集采等相关医用耗材中选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6〕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集采工作有序推进。医保支付范围内的集采中选产品,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医保支付范围内的集采非中选产品,按我市现行政策执行,对单价1000元及以上的高值医用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对单价1000元以下的普通医用耗材,按基本医保规定支付,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医保局报告。
《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药物涂层球囊类、泌尿介入类医用耗材集采及省际联盟集采等相关医用耗材中选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函〔2026〕15号)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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