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MB28583770/2022-00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文件编号 泰医保发〔2022〕19号 成文日期 2022-05-16

泰医保发〔2022〕19号 转发省医保局 省卫健委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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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徂汶景区医疗保障、卫生健康工作部门,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市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15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执行。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大举措。胰岛素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工作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胰岛素的生产、采购、配送和使用也与既往药品集采有不同特点。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加强督导、完善措施,确保平稳推进集采结果落地。各医疗机构要落实采购主体责任,加强合理使用管理,同时发挥面向患者宣传主阵地作用,做好宣传引导。执行中如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医保局、市卫健委报告。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鲁医保发〔2022〕15号 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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