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泰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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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样才能买到或者用上这些中选产品?

答:每批次集采产品都有统一的落地执行时间。本次国家组织第六批胰岛素专项集采落地时间为今天。也就是说,从今天开始,大家可以按照中选价格在全市的公立医疗机构和解放军第960医院泰安院区购买中选品种。但医院药品配备方面,受医院级别、规模、诊疗科目范围等因素影响,对于所有的中选品种医院不一定全部配备,患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2.为什么集中带量采购能够促使产品价格大幅下降?

答: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通过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达到降低产品价格的目的,具体来说,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国家组织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招采层级高;全国公立医疗机构以及自愿参加的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组成采购联盟,采购数量大,作为采购方具备“带量采购”的团购优势,通过承诺采购量,给企业以稳定的销量预期,达到“以量换价”的目的。作为企业,稳定预期的较大规模的产量和销量降低了成本,企业愿意以较低的价格“以价换量”,达到占领市场、实现规模效益的目的。招采方在防范垄断和供应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不断完善采购规则,以公开、阳光的竞争实现产品降价。

二、招采合一。国家集采中选产品,医疗机构不能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和医疗机构品规数量等要求影响中选产品的合理使用与保障供应。招采合一,既然招了,就必须采购,解决了过往招采中“招而不采”、中选产品进不了医院的问题,减少了中间环节,净化了行业生态,减少了企业的销售成本。

三、保证用量。通过对医疗机构监督考核、履行医保协议考核、医保支付政策协同、医保基金结余留用等激励约束措施,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结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用中选药品,确保用量。

四、保证回款。通过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履行医保协议考核等配套措施,解决过往招采中欠款多、回款周期长等问题,保证了货款及时回笼,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提高了企业积极性。

总之,通过带量采购,给企业稳定的销量预期,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强企业降价的内生动力,以量换价;通过招采合一、保证用量、保证回款,减少了中间环节,挤干了药价虚高水分,解决招而不采、采而不用、回款周期长等问题,降低企业的销售成本和财务成本;通过平台操作,完善招采规则,促进企业公平阳光竞价;通过政府组织,解决政府部门的协同、体制中的障碍、政策的衔接,促进了三医联动,形成了企业、医疗机构、患者、社会等多方共赢的局面,实现降价格、保质量、稳供应、促发展的改革目的。

3.本次国家组织第六批胰岛素专项集采与前五批药品集采有什么不同之处吗?

与前五次集采不同,本次胰岛素专项集采是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首次拓展到生物药领域,是集采改革进程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不仅促使胰岛素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惠及更多患者,对于完善集采制度、实现改革目标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目前我国糖尿病患者人数过亿,群体庞大,居全球首位,但只有少数患者血糖控制达标。而胰岛素是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的重要药物,在糖尿病治疗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本次将胰岛素纳入国家集采,将很大程度上提高糖尿病患者群体受益面。

另一方面,考虑到胰岛素的高度用户粘性和可替代性较弱的特点,本次胰岛素专项集采涵盖临床常用的二代和三代胰岛素,共有11家企业参与,42个产品全部中选。保证患者临床用药连续性的同时,大幅降低价格。中选产品平均降价48%,最高降幅达到73%。

4.如何确保让老百姓用上降价后的药品?

一是加强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管理。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在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使用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确保中选产品进入医院并按协议采购量采购,鼓励医疗机构完成协议采购量后优先使用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保证中选药品进得了医院,让患者用得上降价药。

二是加强中选药品供应保障。中选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必须满足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并做到及时配送,出现不按合同供货、不能保障质量和供应等情况时,相关部门将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医保部门也会与药品生产和配送企业及时对接,联系供货,保障患者使用。


相关文件:泰医保发〔2022〕19号 转发省医保局 省卫健委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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